一、招标条件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至满洲里市区长距离供热改造管网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 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至满洲里市区长距离供热改造项目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至满洲里市区长距离供热改造管网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至满洲里市区长距离供热改造管网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正、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正、副本扫描件)。
3.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0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必须满足设计长距离主管网连续距离不小于25公里(桩长)且在要求桩长范围内管径均在DN800及以上直埋无补偿高温热水供热管道项目业绩1项,项目设计业绩已安全运行满一个供热期及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业绩的用户证明和联系方式,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能清晰分辨管径及桩长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0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不小于200MW隔压站设计业绩1项,且项目设计业绩已安全运行满一个供热期及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业绩的用户证明和联系方式,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能清晰分辨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满足业绩及资格能力规定的设计单位;合作方为满足业绩及资格能力规定的勘察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0年12月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