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平凉发电有限公司2021-2023年#1-6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平凉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机组共安装CEMS仪表36套,其中脱硫系统12套,脱硝系统24套。其中烟气分析仪全部为雪迪龙公司生产的U23分析仪,粉尘仪为上海北分公司生产的低量程粉尘仪。
2.1招标范围
2.1.1 #1-#6机组脱硫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维护;
2.1.2 #1-#6机组脱硝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含氨逃逸检测系统)维护。
2.2技术要求:
2.2.1运维护人员至少四人,节假日及夜间有专人进行值班;
2.2.2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75-2017、 HJ/T76-2007和HJ/T397-2007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维护;
2.2.3投标方需提供设备维护过程中的一般耗材,并负责至少两套U23分析仪故障后的维修。
工期: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2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环保监测仪表维护、检测、比对或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封皮、签字页、联系人以及能够证明其业绩相关内容等,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