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水厂生产废水处置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LD-SB202002D)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溪洛渡水厂生产废水处置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溪洛渡水厂生产废水处置工程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溪洛渡水厂生产废水处置工程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7日08时30分到2020年12月0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洛渡水厂生产废水处置工程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溪洛渡工程位于四川省雷波县与云南省永善县接壤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中,左岸距雷波县城约15km,右岸距永善县城约8km,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和改善下游航道等综合功能。
溪洛渡水电站营区左右岸水厂均于2005年前后投入运行,原左岸与右岸自来水厂设计无排泥水处理措施,随着新设计规范的发布,原设计工艺已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为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需针对左岸水厂和右岸水厂生产废水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处置。本次工程主要新建构筑物包括:排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排水调节池等,以及部分排泥水收集管道,收集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左岸水厂处理规模937m3/d,右岸水厂处理规模1546.24m3/d。
2.2 招标范围及交货要求
2.2.1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要求提供的所有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动控制设备、仪表、阀门及其他全部附属部件。
(2)提供所供设备初次使用所必须灌注的油脂、易耗品、易损件。
(3)提供满足现场安装及使用过程中所需的专用工具。
(4)提供所供设备初步验收后连续运行3年所需的备品备件。
(5)提供所供设备相关的随机技术资料。
(6)负责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车间测试、进入施工现场前的检验、包装、运输。
(7)提供储存保管方案,配合安装单位对所供设备进行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提供设备的安装具体要求并审核安装单位编制的关于供货设备的安装方案;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安装不符合要求地方及时报告给业主、监理等相关方。
(8)组织设计联络会,做好配合设计单位的设计联络一切相关工作。
(9)提供其所供设备的详细调试方案,并现场配合安装单位完成设备单机调试、全厂联动调试工作。负责调试及联动调试过程中技术工作(如自控系统的编程调试、控制系统的模拟测试、设备点动检查监视信号的正确性、仪表的校准、设备参数的设置)。负责成套系统性设备的系统联动调试工作。
(10)配合运营单位完成试运行调试工作及系统的性能测试,并负责对运维人员的技术培训。
2.2.2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本项目所有设备分2批次交货,计划第1批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第2批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泥处理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备(须含污泥脱水设备)的供货业绩;上述供货的设备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其中用户使用证明的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08时30分到2020年12月0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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