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移动2021-2022年小型土建项目可研、勘察、设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HNYD20200001037,招标代理项目编号为04-13-04A-2020-D-B2023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单位,负责湖南移动2021-2022年全省小型土建项目(含消防)可研、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等服务,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为1177.8万元。(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2 项目实施 1.3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如合同期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则本合同停止执行;如在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金额未执行完毕且未公布有关本项目服务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执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在本合同延长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有效期终止: (1)甲方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本合同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设计期限:可研报告、勘察设计文件在订单下达后20天内提交。 1.6本项目设置100.00%为优惠费率最高限价,超出优惠费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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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后续评标。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主体登记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 2.2.2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 2.2.3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专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乙级/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照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协议分工确认资质,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资质。 2.2.4信誉要求: (1)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信用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2)投标人自行承诺:我方承诺在应答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均不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股权质押、设备抵押、行政处罚、仲裁诉讼、负面舆情等情形。 2.2.5关联关系: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考察联合体所有成员。 2.2.6 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资质。 2.2.7转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资质。 | ||||||||||||
3、 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0年11月27日10时00分至2020年12月0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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