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山西公司2021-2022年度工程建设部接地铜排、铜鼻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XYD2020000094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 2021-2022年工程进度安排,本次计划采购全省传输、核心网、电源及数据中心预计设备安装需要的各种型号铜鼻子122093个,接地铜牌3952个。项目预算金额为3640274.66元(含税)。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为2个份额。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统一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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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应为一般纳税人,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有严重违约的;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及下属山西公司判定为存在骗标、串标等行为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需提供承诺书)。 2.5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接地铜排、铜鼻子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及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框架合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为准(每个订单需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 2.6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号以后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需提供全部投标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7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所有规格型号的样品一份。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7日12时00分至 2020年12月03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武洛街25号山西移动2号楼2114会议室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6.6中标供应商需在签约前提供与投标样品相同的11套样品,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6.7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样品退还通知30日内领取投标样品,超过30日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投标样品,未领取的样品由招标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