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0FG11137SH
二、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 /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最低经营权限价 | 运营期限 |
韶关市浈江区路内停车收费运营管理项目 |
1项 |
1、保底价: 本项目的保底价1-5年为每年¥200万元;6-10年¥220万元/年;11-15年¥242万元/年;即中标单位在每一个运营年度的1月1日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该款项(投标报价低于该保底价为无效报价)。 2、运营收益分成:中标单位月运营收益(实际到账的税前款)¥1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采购人按收益的10%进行收取;中标单位月运营收益(实际到账的税前款)¥300万元以上¥400万以下,采购人按收益的15%进行收取;中标单位月运营收益(实际到账的税前款)¥400万元以上,采购人按收益的20%进行收取。(收益比例低于上述要求的为无效报价。) |
15年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道路自动收费停车泊位的建设、经营和管理或停车场经营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经营范围的,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所载明的经营范围截图), 投标的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登记
广州群生 韶关
2020年11月27日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