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井冈山电厂入厂煤制样、化验辅助运行管理和仓库保管项目(服务期三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井冈山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电厂机组容量2×300MW+2×660MW;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井冈山电厂入厂煤制样、化验辅助运行管理和仓库保管项目。
招标范围为: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入厂煤制样、化验的辅助运行工作和仓库管理工作,并负责制样室、化验室、仓库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等工作。
服务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详细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具有1份火力发电厂设备运行或维护业合同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明细页、签字盖章页等,以上合同页面须清晰反映出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30日9:00时起至2020年12月5日9:00时止。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0年11月30日9:00时起至2020年12月5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10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