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百万机组工业供汽DCS网络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百万机组工业供汽DCS网络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2.2 服务内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DCS系统采用艾默生Ovation3.5系统,工业供汽改造项目实施后,DCS系统剩余点数较少,对后续系统完善及改造造成影响。本项目将6、7号机组DCS公用系统迁移至数据库点数充足的供热DCS系统,使供热抽汽系统形成新的公用系统,释放6、7号机组DCS系统的数据库空间,在满足我厂今后系统完善和改造所需数据库空间要求的同时,通过多网通讯方案,在主机DCS系统实现对公用DCS系统的监视和操作,实现网络结构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便于运行人员监视和操作。详见招标规范书。
2.3 服务期:在技术协议签定后1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对工程配合阶段所需的资料,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提供。其余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将6、7号机组DCS系统中的公用部分并入供热网络,相应的控制器及操作员站软件版本从3.5升级至3.6。迁移后的供热系统形成新的公用系统,并具备DCS系统的各项功能。
2.4.2、迁移后新的公用系统能够通过与主机系统的多网通讯,实现主机各操作员站对公用系统的监视和控制,多网通讯的网络速率应能满足系统监视和控制的需要。
2.4.3、迁移后剩余的燃料系统作为独立的系统,能够具备完整DCS系统所应有的全部功能。
2.4.4、实现以上全部网络改造的设计、施工、软硬件安装、调试等工作。
详见招标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DCS控制系统硬件供货或软件组态调试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可使用制造商业绩。所有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技术协议的原件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须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投标单位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与该代理人的劳务合同等能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 3、承揽项目单位参加工作人员中的正式员工(无固定期限员工)比例应大于40%,且现场全部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无固定期限员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1月30日9时00分起至 2020年12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