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大厅大屏升级改造、 集控中心延伸现场实施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青海绿能数据有限公司共享大厅大屏升级改造、 控中心延伸现场实施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的供货及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001 |
音视频矩阵控制器 |
批 |
1 |
1 |
包1 |
002 |
光缆 |
批 |
1 |
1 |
包1 |
2.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
每包的应答价格 |
每包的投标保证金(元) |
50万以下(不含50万) |
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
50万-100万(含50万) |
10,000 |
100万-200万(含100万) |
20,000 |
200万-300万(含200万) |
40,000 |
300万-500万(含300万) |
60,000 |
500万-700万(含500万) |
100,000 |
700万-1000万(含700万) |
140,000 |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
200,000 |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
400,000 |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
600,000 |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
800,000 |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
800,000 |
本次投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但必须对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进行响应,否则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文件格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代理商投标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需同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年度财务审核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的,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相应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