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66万千瓦机组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脱硫废水系统闪蒸浓缩单元和旁路烟道雾化喷洒单元分包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所生产设备可在本项目建设地使用。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业绩要求: 1)、闪蒸浓缩单元需提供近六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来,采用余热闪蒸技术工艺至少一个已投运的火电厂应用业绩(处理水量不小于30吨/小时,且稳定运行时间不少于24个月,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及业主的证明文件和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2)、旁路烟道雾化喷洒单元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来,采用旁路烟道雾化喷洒工艺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至少3个EPC已投运的合同业绩。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行过程中,未受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或进入黑名单。
9投标单位须提交招标信息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0本项目不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借用上级单位或集团的企业资质及业绩。
11 其他特殊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上查询的结果证明);②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查询的结果证明);
注: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全部具备,并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年 12 月3日至 2020 年12月8日17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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