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花园(一期)景湖苑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蒙自南湖花园(一期)景湖苑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2.1项目名称: 蒙自南湖花园(一期)景湖苑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蒙自南湖花园(一期)景湖苑,位于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112号,小区占地面积142524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绿化率37.42,共有高层、小高层建筑43幢95个单元,地下车位853个。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2.5招标范围:蒙自南湖花园(一期)景湖苑绿化保洁服务。
2.6服务期限:暂定三年(视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合同一年一签)
2.7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蒙自南湖花园(一期)景湖苑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3.1 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资质(保洁行业),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绿化基础配置:割草机、绿篱机、油锯等;保洁基础配置:扫地车、水池清洗吸尘器等),并提供相应的配置清单;
3)如省外参加投标的,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组织机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并出具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如有)。
3.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承诺书);
2)参加本次投标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3.4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至今)必须有至少1项大型商场或高档大厦或商业综合体或住宅小区等的相关服务业绩。(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5人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一年以上服务经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单位证明材料(如合同)和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绿化人员不得低于8人;保洁人员不得低于17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11-27 09:00至 2020-12-04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