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艾萨余热锅炉三大件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艾萨余热锅炉三大件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楚雄经济开发区,主要产品为阳极铜和硫酸,距市中心约3公里,交通尚属方便,本次采购为生产用物资。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5招标范围:
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买方)厂价(一票制结算),供方保证提供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主机名称 |
主机型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余热锅炉 |
QFC60/1230-32-3.7/360 |
炉盖(锅炉部件) |
附图(52HL347-1-0B) |
详见“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
套 |
1 |
膜式壁按 GB/T 5310-2017/20G制作,其余配件按附图中的材料明细表制作 |
冷却屏(锅炉部件) |
附图(52HL347-2-0B) |
套 |
1 |
||||
三米过渡段(锅炉部件) |
附图(52HL347-3-0B) |
套 |
1 |
备注: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3、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艾萨余热锅炉三大件采购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A级锅炉制造资质,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2.2提供2018年-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提供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锅炉三大件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3.5.2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5.3投标人不在公司灰、黑名单内。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1-25 09:00——2020-12-02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