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2021—2023年1号、2号机组检修与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工业集中区兴业路北侧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2.3 工程时限:工期暂定#1机组、#2机组检修与维护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期暂定热水炉运维、抢修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每年一签。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价,若累计有2次被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则在最后一次评价不合格后3个月内终止合同执行。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机组除计划性A级和B级检修以外的设备及系统的维护、临检、抢修、检修(包括每台机组每年一次C级检修;每台机组每年一次D级检修;公用系统每年一次检修;供热首站每年一次检修)、全厂生产和非生产构筑物维护、治理工作、技术监督、文明生产整治相关工作。2台热水炉每年运维及抢修工作(不含检修工作)。配合厂外临时性工作。厂外料场围墙修复、监控系统修复等工作。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项目资金为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2021—2023年1号、2号机组检修与维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5项30MW生物质电厂检修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或合同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30日9:00起至2020年12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