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魏家峁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魏家峁村内, 地形标高海拔标高1058m~1331m。年平均气温5.0℃~7.8℃,最高气温39.50℃,最低气温-36.6℃。风速一般为16m/s~20m/s,年最大风速40m/s,矿区交通便利,露天矿田北邻薛(家湾)——万(家寨)公路,距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49km,该镇距呼和浩特市118km,距东胜区142km,经万家寨至太原269km。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大客车 |
2020款客车柴油版国六(50座) |
台 |
4 |
1、所供车型必须为原厂原装在售最新车型; 2、具体配置技术参数请参考《主要配置技术参数表》 |
2 |
中巴车 |
2020款4.0汽油版国六(23座) |
台 |
2 |
|
说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所提供车型的车辆型号、制造商及详细参数。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3 交货地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工作日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投标车辆品牌的特许经销商。
2、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应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份类似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投标车辆生产厂家应具有所投车辆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整车合格检测报告及工信部发布的车辆公告。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具有其代理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车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0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0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