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太仓电厂7、8号机组(2×630MW)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石灰石用量约为 63000吨。
最终用量以 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实际需用量为准。
2.2供货期:合同生效日起满一年或达到使用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生产或经销证明文件;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所供货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3.5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不少于1个石灰石粉的合同供货业绩,须提供1张销售发票复印件及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检索结果为准不需要提供网站截图为证明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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