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水库影响区一期岸坡安全监测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水库影响区一期岸坡安全监测已获批准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825m,死水位765m;总库容约206.27亿m3。水库区涉及两省共6个县(区),左岸为四川宁南县和会东县;右岸为云南巧家县、会泽县、昆明市东川区和禄劝县。水库干流长182km,共4条较大支流,干支流回水线总长250.2km。
根据白鹤滩水电站施工安排,计划于2021年04月1-6号导流底孔下闸,至2021年06月底蓄水位达到死水位765m,至2022年05月蓄水至正常蓄水位825m。前期及施工期勘察工作成果表明,库区发育的滑坡、堆积体、危岩体等共计82处,天然状态下稳定性差的有58处,其中受蓄水影响的有43处。水蓄运行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或恶化水库区地质环境,打破岸坡现状自然平衡条件,进而加剧或引发局部库岸地质灾害,特别是蓄水运行初期表现将尤其突出。
根据水库蓄水后不良地质体的规模、稳定性、失稳后的危害对象综合分析,经多方共同研究,确定7处高风险性地质灾害体(王家山滑坡、水瓶子1号堆积体、水瓶子2号堆积体、甘田坝滑坡、三家村滑坡、韦家园子堆积体、野猪塘潜在不稳定岸坡)作为蓄水前和蓄水初期水库区内的第一批安全监测实施对象。
2.2 招标范围
对白鹤滩水电站的7处灾害体(王家山滑坡、水瓶子1号堆积体、水瓶子2号堆积体、甘田坝滑坡、三家村滑坡、韦家园子堆积体、野猪塘潜在不稳定岸坡)进行安全监测。
本项目监测内容包括降雨量监测、表面位移监测、失稳动力学监测及深部位移监测。每处灾害体视其规模、地质条件及稳定性进行不同内容的监测。工作内容包括监测设备的供货、土建、安装与调试、观测及资料整理分析等。
合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8个月,监测总工期计划如下:
(1)设备安装及调式期2个月(不包括测斜孔),在此期间内需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包括:①表面位移监测点(GNSS监测);②雨量监测点;③地下水位孔;④微芯桩监测;⑤微变监测雷达架设墩选址修建等所有监测点的埋设及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开始首次值的观测工作。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测斜孔同步实施,需在蓄水前取得初值,并至少观测3次;
(2)监测周期暂定3年。考虑到蓄水从800m到825m间隔时间,以及考虑蓄水后的观测时间需要,初拟监测工程的相对总工期为3年;根据各边坡变化情况和监测成果分析确定是否需延长观测期限、扩大监测范围及增设监测项目。对于变形已趋于稳定的边坡,适当降低观测频次,缩短观测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装机总容量2000MW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及安全监测业绩(含正在实施的);
(3)人员要求:具有从事边坡安全监测及地灾勘查专业队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应为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类专业,且从事过地灾勘查和边坡(包括堆积体、滑坡、崩塌危岩体等)稳定性分析工作(提供技术报告、任命书等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从事过边坡安全监测工作(提供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2月01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0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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