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液体包装袋集中统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采购材料名称:食品级液体包装袋(灌装浓缩果汁)
2.1.2采购数量:400条(货物数量仅为计划数量,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招标人以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及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2.1.3技术规格:1)、液袋底部单一阀口;2)、尺寸:15900升、16000升、17000升、18000升;3)、材料:FDA批准使用的纯净聚乙烯;4)、装卸货接口:在液袋底部3英寸雄性快速接口;5)、框架门档:金属材质、外有聚乙烯板材;6)、液袋经辐照无菌处理。
2.1.4选箱和铺装服务要求:需指导挑选合格的集装箱并在灌装前需派人上门指导铺装。
2.1.5参考检验标准:
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T 18454-2019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2.1.6液袋保险问题:由投标人对液袋包装渗漏负责并就货损、运费损失进行赔偿。
2.2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发送至指定地点:陕西省富平县(富平中鲁)、山西省芮城县(山西国投中鲁)、山东省乳山市(乳山中鲁工业园)、辽宁省盖州市(辽宁国投中鲁)或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3交货时间:按照招标人生产计划及下达的指令后20-25日内,发货至指定工厂。
2.4 本项目为了保证供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将产生三名中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即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人。第一中标人获取订单数量的90%,第二中标人可获得订单数量的5%,第三中标人可获得订单数量的5%(当只产生两名中标候选人时,按照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第一中标人可获得订单数量的90%,第二中标人可获得订单数量的10%;当只产生一名中标候选人时,该中标人可获得全部订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或制造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以最低评标价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供应商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15时至2020年12月1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