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4004/035-20461
一、招标条件
浙江华东测绘与工程安全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开展2020-2021年振动监测设备框架集中采购。本次公开招标为框架采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后续招标人将采用自筹资金用于框架协议下所签订采购合同的支付。
本次框架集中采购的振动监测设备用于招标人承揽的国内和国际项目,项目种类以海上风电安全监测项目为主,同时涵盖招标人承揽的其他监测项目。本次招标将确定2020-2021年度振动监测设备框架集中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除特殊情况外,浙江华东测绘与工程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揽上述项目有振动监测设备采购需求后,在框架入围短名单内,选择适合的入围供应商,所需振动监测设备将不再另行招标采购。
2021年底前招标人承揽项目所需振动监测设备等,无特殊情况均应用此次框招结果,本次框架结果应用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等
1、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振动监测设备的产品出厂检验、供货、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港口)、保险、专利、全额增值税、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服务(含服务人员交通、食宿、工资、所得税、必备工器具等)、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二向振动加速度计、三向振动加速度计、配套传感器电缆以及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本次招标采购标的振动监测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暂定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二向振动加速度计 | 900 | 台 | 量程:±2g;频带宽度:DC~200Hz;动态范围:≥120dB;灵敏度:≥1.0V/g;耐水压:0.5MPa |
2 | 三向振动加速度计 | 80 | 台 | 量程:±2g;频带宽度:DC~200Hz;动态范围:≥120dB;灵敏度:≥1.0V/g;耐水压:0.5MPa |
3 | 加速度计接长电缆 | 30000 | m | 耐水压:0.5MPa;阻燃,耐腐蚀 |
4 | 2通道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 | 600 | 台 | 2通道(接入加速度计),含采集仪防护箱;与本表中的加速度计相配套 |
5 | 4通道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 | 10 | 台 | 4通道(接入加速度计),含采集仪防护箱;与本表中的加速度计相配套 |
6 | 6通道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 | 10 | 台 | 6通道(接入加速度计),含采集仪防护箱;与本表中的加速度计相配套 |
7 | 8通道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 | 80 | 台 | 8通道(接入加速度计),含采集仪防护箱;与本表中的加速度计相配套 |
8 | 10通道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 | 10 | 台 | 10通道(接入加速度计),含采集仪防护箱;与本表中的加速度计相配套 |
9 | 12通道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 | 10 | 台 | 12通道(接入加速度计),含采集仪防护箱;与本表中的加速度计相配套 |
10 | 16通道加速度多通道记录系统 | 10 | 台 | 16通道(接入加速度计),含采集仪防护箱;与本表中的加速度计相配套 |
注:入围单位在具体项目合同中应免费提供一套数据采集分析软件用于振动监测设备的自动化数据采集与分析,并配合招标人综合信息化管理软件的数据接口工作。
3、交货时间
以框架协议下的具体项目合同约定为准,按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单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
以框架协议下的具体订单合同约定为准,暂定国际项目为上海港车板交货,国内项目(主要为山东、浙江、江苏、福建、广东五省)在项目所在地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2017-2019)营业收入合计不小于1000万元,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加速度计和数据采集仪应是投标人自主研发及生产的产品,传感器配套电缆允许外购。若外购电缆,则应提供电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缆检测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生产相配套的厂房,不能借用、临时租用(不满1年)其他公司的厂房,如长期租用需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工艺控制文件、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工艺流程控制记录,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文件应齐全、统一、规范,技术参数等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工艺环节中无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产品工艺技术成熟、稳定。
5、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国内相关标准(其中传感器电缆应满足IEC标准),并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含型式试验),提供报告的专业检测机构应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国标、行标均未明确检测报告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按长期有效认定。
6、投标人具有所投对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并能提供产能计算报告。投标人在近3年(2017-2019)具有不少于三个所投对应振动监测设备国内风电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额不少于50万。业绩证明需要附供货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供货总量应明晰可辨。投标厂家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作为元器件和组部件的业绩、供应商与经销代理商之间的业绩等类别将不被认可。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人未被世行或其他国际组织列入“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内的净利润不能为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12:00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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