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外网展示创意与开发部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集团高度重视对外形象展示的建设工作,2020年根据新时代新风貌的宣传理念,结合集团公司当前门户网站的宣传内容,为进一步适用新的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实现讲好 故事、传播 声音、塑造 形象的目标,决定对集团公司外网进行创意采购,对外网系统进行创意设计与架构优化。同时 雄安公司为展示 积极响应国家发展雄安新区的号召,亟需进行网站创意设计与内容发布系统进行开发。
本项目技术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集团公司与雄安公司外网创意;
- 集团公司与雄安公司内容管理开发;
- 与信息公司团队对接完成前后端系统对接与开发;
- 全栈开发框架(包含系统全部源码及数据库)交付;
- 框架开发需世界最前沿IT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所委派的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名具有2年以上前端创意设计,UI类设计、实施经验,至少1名具有2年以上大型门户网站设计与开发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3个大型企业门户网站创意或经营管理类项目建设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