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水处理系统改造及水质提升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北部边缘,行政区划属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管辖,距东南方向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约35km。计划新建水处理车间,并对现有矿井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将外排水系统出水标准提升至地表水III类标准,生活用水系统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建设地点:高头窑煤矿。
规模:生活用水处理系统:1000m³/d;外排水处理系统:19200m³/d。
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含调试期,具备开工条件四个月内完成施工)。
招标范围:投标人按要求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除外)、建筑安装施工、调试、竣工验收、技术指导、培训、相关技术检验(检测)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证书。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至今)至少1份处理能力不小于20000m³/d的水处理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0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0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