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长春热电厂2021—2023年燃料输煤系统运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地址:长春市合隆镇 路1377号 长春热电厂。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最新合格标准及业主和上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工期要求:工期暂定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每年9月份对维护单位考核评价结果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不符合要求招标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2×350MW供热机组燃料输煤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设备所有的运行工作,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项目资金为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热电厂2021—2023年燃料输煤系统运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机300MW火力发电机组的设备维护或运行服务业绩合同至少3项(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
3.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