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电厂2021年度生产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公司批复费用,招标人为 营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兆瓦,共四台机组,其中一期2*320MW两台俄供机组,二期2*600MW国产超超临界两台机组。
华能营口电厂根据工作整体安排,对部分生产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进行发包外委。
(1)生产岗位:一期化学主操,二期化学主操,一期化学运行巡检工作,二期海水淡化巡检工作,环保主操工作,除灰主操工作,环保巡检工作,除灰巡检工作,化学危化品操作工作,制样班操作工作,燃料巡检组长工作,燃料煤仓间配煤工作,燃料巡检工作,堆取料斗轮司机工作,燃料送样工作,以上岗位合计88人。
(2)管理岗位:按照 管理标准,设立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1人,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设立燃料区域专责管理1人(必须熟知营口电厂燃料系统工况)合计4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营口电厂 2021 年度生产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营口电厂 2021 年度生产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须包含承修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300MW以上燃煤机组年度维护业绩2个及以上(附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日9:00起至2020年12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