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2021年统保资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2021年保险统保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计划为所属企业统一采购2021年保险服务供应商,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环境污染责任险、车辆保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有关规定。其中车辆保险包括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所属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及非营运车辆。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海上风电资产标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约104.04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209.22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18.64亿元,以及在保险期限内后续增加的资产;
第二标段陆上资产标段:水电、火电、光伏、陆上风电、生态环保项目等经营资产以及附属资产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船舶保险、施工设备综合险、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约638.25亿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2,755.34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1,080.33亿元,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以及在保险期限内后续增加的资产;
第三标段雇主责任险标段:集团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及设计等单位人员以及集团公司(含子公司)雇员的雇主责任险,投保人数约5万人,具体投保人数以各单位上报人数为准;
第四标段车辆保险标段: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车辆保险,投保车辆约2000辆,分布在全国各地,以及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后续增加车辆;
保险期限:
运营类保险(含责任险):自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
建工期保险:自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日至工期结束,部分建工险项目完工后投保财产一切险至完工当年12月31日;
车辆保险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原机动车辆保险到期的,以上年度车辆保险到期日次日凌晨起计算,保险期限为1年。
具体各个项目保险期限,详见资产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财产保险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业绩要求:公司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中央企业总对总统保承保(首席承保或共保)经验(需提供相应经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保险合同或保单));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公司2018-2019年无连续亏损;
其他要求: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不接受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财产保险人授权的分/子公司报价。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须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9时整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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