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白龙山煤矿一井主通风机设备及不停风倒机风门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工业广场
2.2 规模:300万吨/年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主通风机主机型号:FBCDZ-10-№38/2×800等采购,详见供货清单
2.4 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工业广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龙山煤矿一井主通风机设备及不停风倒机风门系统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白龙山煤矿一井主通风机设备及不停风倒机风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是主通风机设备生产商的,所供货物(主通风机)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投标人是主通风机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主通风机)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协议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所供货物产品合格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同一种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购买招标文件为准,如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2.2业绩要求: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所投标的同类产品(通风机)业绩至少一项(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产品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产品(主通风机、风机用高压隔爆型电动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日9:00起至2020年12月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