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6/20-CL-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 生产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2021年石灰石粉(粗粉、细粉)供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6/20-CL-0101 | 石灰石粉细粉供货(12个月) | 负责生产炉外湿法脱硫的石灰石细粉供货 | 500元 |
CHDTDZ036/20-CL-0102 | 石灰石粉粗粉供货(12个月) | 负责生产炉内干法脱硫的石灰石粗粉供货 | 500元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灰石粉细粉供货(12个月)】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石灰石粉销售业绩2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他材料无效)。
5.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矿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及环保验收审批证明文件以及矿场产量不低于10万吨的证明。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矿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矿场的环保验收审批证明文件以及与合作矿场产量不低于10万吨的证明(如与多家矿场合作,合计不低于10万吨)。
7.投标人须提供《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及合作合同(协议书);
【石灰石粉粗粉供货(12个月)】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石灰石粉销售业绩2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他材料无效)。
5.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矿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及环保验收审批证明文件以及矿场产量不低于10万吨的证明。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矿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矿场的环保验收审批证明文件以及与合作矿场产量不低于10万吨的证明(如与多家矿场合作,合计不低于10万吨)。
7.投标人须提供《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及合作合同(协议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02 14:30到2020-12-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02 14:30到2020-1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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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