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寨水电站清理整改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岩寨电站位于清水江一级支流巴拉河上,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1007.4km2,多年平均流量为23.6m3/s,电站正常蓄水位为613.0m,对应库容为8227万m3,死水位为590.0m,死库容为1934.5万m3,电站具有6292.5万m3调节库容,调节性能为不完全年调节。总库容为9801万m3,水库规模为中型,电站为Ⅲ等工程,大坝按照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装机容量为25MW(2台12.5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0亿kw.h,工程于2004年7月动工修建。
工程任务为发电,水库还起到拦洪拦砂作用,其枢纽建筑物包含混凝土拱坝、溢洪道、放水(冲砂)孔、发电引水隧洞等。
大坝为抛物线双曲拱坝,坝顶高程617.00m,坝高70m,坝底厚11.65m,厚/高比0.166,坝顶厚3.16m,坝顶中心弧长224.8m,坝顶最大中心角97.34°,最小中心角57.44°,在高程553m河床段设水平廊道,坝基岩层为变余凝灰质板岩,布置有一排防渗帷幕和一排排水孔,防渗帷幕在两坝头向两岸延伸。大坝布置了位移、温度、坝缝、基岩变形等内外观测设施。
溢洪道采用坝顶表孔溢流,溢流段布于拱坝中部河床段,共分5孔,单孔净宽11.4m,总净宽57m。堰顶高程605.5m,溢流堰为WES曲线型堰。采用挑流消能,挑流鼻坎顶高程为559.5m,反弧半径7m,挑射角15°,溢流堰设5扇(宽×高)11.4×8m弧型钢闸门,用固定卷扬机式启闭机启闭。弧门支绞下游608.5m高程以上与坝体整浇,形成拱梁。
放水(冲沙)孔布置在坝址左侧,孔口尺寸(宽×高)2.8m×3m,孔口中心高程为578.10m,首端设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均为平面门,分别采用型号为QPQ-1×40t启闭机和QPQ-1×80t启闭机启闭。
发电引水隧洞由进水口、洞身、上平洞、斜洞、下平洞等组成。进水口为洞式,进口底板高程576.6m,全长45.321m,首端设活动拦污栅一扇,尺寸为(宽×高)6.5×7m,栅槽倾角60°,采用QPQ-40t启闭机启闭,闸门段设置事情检修闸门一扇,为平面钢闸门,尺寸为(宽×高)4.5×5m,采用QPQ-1000KN启闭机启闭,启闭机平台高程为623.5m,引水隧洞为混凝土圆形有压洞,洞径5m,长3.14km,隧洞底坡3‰,调压井为单室式,上室直径12m,下室直径5m。调压井厚为长25m的上平洞,后接斜洞及下平洞,断面均为圆形,采用混凝土、钢管衬砌,洞径为3.8m,下平洞末端接人字分岔管,水流经两根支管引入蜗壳,压力钢管长160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岩寨水电站清理整改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1.按照设计报告方案开展岩寨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建设。主要工作包括:(1)引水隧洞支洞堵头已有孔洞进行扩大,从引水隧洞引出DN900 K9生态流量管;(2)管槽土石方明挖,管道施工;(3)生态流量管末端设置阀门井,阀门井内设置检修阀门及自动流量控制阀;(4)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改造升级;(5)其他相关工作等。
2.为满足以上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施工风、水、电架设、施工营地建设、围堰堆筑及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辅助工程。
3.施工期间渣场征地、修建、运输及场地恢复。
4.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及费用。
2.3工期:本合同工程总工期4个月,计划自2021年1月1日开工,工程总体2021年4月3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来(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独立承担过1个生态流量改造工程或2个水电站(水库)相关金属结构安装或2个水工建筑物(大坝、堤防、水闸、溢洪道、取水建筑物、渠系建筑物等)或2个水电站建设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3.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近1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11)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或黑名单);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被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