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光伏电站主体工程(容量 20MWp,最终以实际布置容量为准),拟采 35kV 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工程同期建设一座 35kV 开关站,拟以 1 回 35kV 线路接入110kV 刘堂变。
项目地点:河南省项城市建设规模:20MWp 光伏电站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0 年 12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1 年 3 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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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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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场、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升压站施工 |
建筑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21 年 3 月 15 日竣工 |
1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体系证书。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在截标日前 3 个自然年内,有 3 个及以上 2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要求:
1) 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且近 3 年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1 个及以上。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
2)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3)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4)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 在近 3 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 与招标人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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