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雅江公司律师代理诉讼服务(2021-2023年),招标人为 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 的全资子公司,于2007年在拉萨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8.4687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电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销售;与电力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与电力相关的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电力购销及电力贸易;租赁;从事信息、交通运输、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和销售;热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销售。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1-2023年度 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含所辖基层单位)律师代理诉讼服务。代理公司系统合同期内新发生的诉讼案件起诉和应诉工作,安排资深律师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包括:负责协助公司收集、整理证据,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资料,代表招标人出庭,在和解、执行等方面提出建议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连续正常执业5年及以上,且拥有10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2.3业绩: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下同)须代理过三个及以上标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非金融诉讼案件。
3.2.4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具有能源企业或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经验。
3.2.5 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满足司法主管部门、律师行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2.6 特别强调:若以总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等以总所为准;若以分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等以分所为准。
3.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3日9:00起至2020年12月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