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大玉树(海东)分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材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中央民大玉树(海东)分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咨询电话18811547188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中鼎安公招(货物)2020-049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央民大玉树(海东)分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9338000元;包一:6324000.00元;包二:2046000.00元;包三:968000.00元; |
最高限价 | 9338000元;包一:6324000.00元;包二:2046000.00元;包三:968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 包一:大米、面粉、粉条、菜籽油、牛奶、蔬菜、羊肉、鸡肉、猪肉、调味品、鸡蛋、水果等。 包二:牦牛肉。 包三:液化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其他资质条件: (1)包一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加工食品需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包二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包三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企业和法人截图。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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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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