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3号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外委招标人为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3号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外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3号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外委。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招标范围:1)投标方负责3号锅炉运行中六台磨煤机石子煤的排放及运输工作。2)3号锅炉一年运行时间在十个月左右。3)3号锅炉满负荷时每小时石子煤排量在2吨左右。4)石子煤运输从3号锅炉至排放处约2公里。
2.4工期:一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2月4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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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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