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路园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上海院逸仙路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院逸仙路园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 12月 01日到 2020年 12月 07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22日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 22日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院逸仙路园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 388号服务规模:
(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8156.51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 18156.51平方米。
(2)本项目建筑物:①逸仙路园区大楼面积 10111.51平方米;②逸仙路园区科研楼面积 8045平方米。
(3)本项目共计逸仙路主楼 1幢 1-10楼,科研楼 1幢 1-7楼,招待所 1幢 1-7楼、会议中心及 3楼办公区域。
2.2 招标范围逸仙路园区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包括逸仙路园区主楼 1幢 1-10楼、科研楼 1幢 1-7楼及招待所 1幢 1-7楼、会议中心及 3楼办公区域)
(1)治安保安管理服务
(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3)会议中心会务保障服务
(4)消防系统日常运行管理服务(消防系统维保和检测除外)
(5)安防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服务(维保除外)
2.3计划服务期服务期限由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9月 19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及以上。
(2)业绩要求:近 3年(2017年 7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类似业绩(20000m2以上综合办公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须提供能反映上述内容的类似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人员要求:管理服务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单体建筑面积 20000m2以上综合办公楼管理服务项目经理 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0年 12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7日 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