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火电厂脱硫岛智能运行外挂系统的研发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计划工期:10个月。
规模:2*350MW;
伊春“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50MW)新建工程是由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城市热电厂,热电厂厂址位于伊春市乌马河区,本期建设 2X350MW抽凝供热机组,主要为伊春市的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供热及并网发电。
2、项目概况
火电厂脱硫岛智能运行属于一种工业领域的人工智能运维技术,能够解放火电厂运行过程中的人工脑力和体力劳动,为电力生产环节带来更加智能、经济、稳定、高效、安全的运行过程,近年来获得了国内外科研单位的广泛关注。本课题拟以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2×350MW湿法脱硫机组为研究对象,围绕火电厂脱硫岛自主智能运行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研究,开发新型火电厂脱硫岛智能运行外挂系统。通过多种手段研究火电厂脱硫岛的智能运行基础平台,获得火电厂脱硫岛人工智能运行自主研发关键技术,实现脱硫系统的自动化和初步人工智能化运行,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本课题创造性地借助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手段解决火电厂脱硫岛自主智能运行问题,推动整个发电行业迈向工业4.0,在经济运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降低人工劳动强度、提高生产安全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1招标范围: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火电厂脱硫岛智能运行外挂系统的研发科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火电厂脱硫岛智能运行外挂系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
(2)针对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含脱硫公用部分)特性,完成脱硫岛智能运行系统的建立,实现连续、稳定运行。
(3)建成的脱硫岛智能运行系统至少能够实现:系统的自动启停,智能运行;PH值的高精度自动调节;密度的高精度自动控制;实现吸收塔液位的高精度自动控制并保证除雾器冲洗次数及粉尘控制;
(3)建成的火电厂脱硫岛智能运行系统产品(含软硬件),技术指标达到优良,提高火电厂脱硫岛的安全可靠性;
(4)以“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发表相关论文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实用新型专利需在2021年5月前完成受理,2021年8月前完成授权;发明型专利需在2021年5月前完成受理,2023年8月前完成授权;
研发过程中产出的知识产权均为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所有。
(5)能够实现脱硫系统的智能运控,能够针对当前工况给出必要的运行指导意见,最终实现减人降耗。
(6)完成项目实施、研究、测试、材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配合完成验收等工作;
(7)完成其他临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单位注册资本金需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有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相关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响应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研发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投标单位需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团队且与教育部承认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有合作关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包括合作证明及共同研发的项目证明)
3.2.3 业绩要求:无;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4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9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