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0/040-20388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所需的声测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全线位于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概算总投资128.49亿元(其中建安费72.17亿元),路线全长32.871公里,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于台州温岭市大溪镇,途经了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五个乡镇和街道,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主线桥梁总长29307m/13座,主线高架桥8座,互通枢纽主线桥5座,隧道1750米/1座,枢纽互通2处(大溪、滨海枢纽)、一般互通3处(泽国、城北、新河互通)、预留互通1处(新街互通)、互通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新河服务区)、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需的设施。
1.2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1.855公里,道路宽度35. 5米,设计速度60km/h。路线与温岭联络线项目共线,沿规划线位自西向东走向,经新南岙村、下山后村、桥里村和沈岙村,终点位于与104 国道塘岭至吕岙公路交叉位置处,全线设置大桥126米/1座,中桥69米/1座,均为新建桥梁。
1.3温岭市牧长路工程,为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9.046公里,道路宽度35.5米。全线设置大桥1464米/4座,中桥512米/11座、小桥16米/1座,均为新建桥梁。
2、招标范围:声测管,及其相关的装、运等。
3、采购规格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声测管 | Φ54*1.5mm | 米 | 3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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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米 | 3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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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图纸工程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也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05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及配套市政路项目各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钳压式声测管,声测管质量,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要求及技术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及使用要求》JT/T705-2007 中约定的相关标准。声测管不允许有裂缝、结疤、折叠、分层、搭焊缺陷存在。允许有不大于壁厚负偏差的划道、刮伤、焊缝错位、烧伤、薄的氧化铁皮以及打磨与清除外毛刺的痕迹存在,内毛刺不大于+0.5mm、-0.2mm。以上标准均以国家最新版本为准。
7、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8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文件。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3、投标人应具有声测管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专业声测管供应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及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13%,一票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等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收款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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