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中国电信遵义 电杆及水泥制品物资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1-2022年中国电信遵义 电杆及水泥制品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ZB-ZY-2020-10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采用框架+订单形式,预估金额4909834.95元人民币(含税)。框架合同按预估金额签订,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采购有效期两年。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类别、规格、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规格型号 | 配置 | 单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含税) | 采购数量(预估) | ★权重 |
1 | 水泥电杆(水泥P42.5,高强螺纹钢5.0) | Φ150mm-7米(配筋:Φ5.0×7根螺纹钢) | 根 | 390 | 7500 | 60% | |
2 | Φ150mm-8米(配筋:Φ5.0×8根螺纹钢) | 根 | 450 | 1380 | 12% | ||
3 | 水泥电杆(水泥P42.5,高强螺纹钢7.0) | Φ150mm-9米(配筋:Φ7.0×9根螺纹钢) | 根 | 510 | 1280 | 11% | |
Φ150mm-10米(配筋:Φ7.0×9根螺纹钢) | 根 | 540 | 340 | 4% | |||
4 | 地锚块 | 600×400×150mm | 块 | 68 | 2249 | 3% | |
5 | 标石 | 1500×140×140mm | 根 | 115 | 1900 | 4% | |
6 | 监测标石 | 1000×140×140mm | 根 | 400 | 390 | 6% |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订单结算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见招标公告附件。】
1.3 标包及份额:本项目划分4个标包分别为:A包、B包、C包、D包,每个标包划分100%份额,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与多个标包,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4个。按照标包顺序进行评标。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包,每个标包独立封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包名称 | 服务区域 | 份额 | 预估金额(万元) |
A | 红花岗、汇川、播州、新蒲、桐梓 | 100% | 170.98 |
B | 湄潭、凤冈、务川、余庆 | 100% | 150 |
C | 仁怀、习水、赤水 | 100% | 100 |
D | 正安、道真、绥阳 | 100% | 70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最高投标含税单价限价详见上述1.2招标内容
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运输说明:水泥电杆运输数量为10根及以上时,由投标人负责运输费用(送货)。水泥电杆为10根(不含)以下时运输费补贴不含税价300元/车次。
1.6 ★质量保修期:投标方对所提供的水泥电杆、地锚块、标石及监测标石实行保修,通过验收后[12]个月。在保修期内,投标方应无偿更换由于原材料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材料。
1.7 ★合同签订与支付:框架合同签订以预估金额为准,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结算金额以框架+订单方式支付;单笔付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单笔付款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5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如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出具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4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电杆及水泥制品类似供货业绩至少1个,且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如为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采购清单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同时还需提供合同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
2.1.5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机关认定的证明材料,其它纳税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1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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