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二期)氟化盐加料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次拟采购1台氟化盐加料车(柴油)
2.1项目名称: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二期)氟化盐加料车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生产采用400KA预焙阳极电解槽,年产电解铝70万吨。在该区域内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电解铝生产线已建成投产,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
2.5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氟化盐加料车 |
1 |
台 |
柴油 |
注: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投标人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
质保期:设备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日历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二期)氟化盐加料车设备采购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经合格厂家授权参加本项目的代理商,本次采购产品应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提供连续近三年(2017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司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生产或销售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提供合同或业绩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12-03上午09:00至 2020-12-11下午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