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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中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114-70-03-066486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中电(广州)置业发展 现对中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8416

二、招标

项目建设管理

联系

三、建设

四、项目概况:中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面的开挖与修坡、挂网插筋喷锚,基坑排水系统布置,临边防护等。总用地面积约 5万平方米,基坑周边长度约430米,开挖深度约3.3米。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一层地下室,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基坑支护结构使用年限自支护结构完工之日起计为12个月。(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图纸上坑中坑钢板桩支撑部分和基坑监测不在此次范围之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8416

2.招标内容、规模:

本次招标为中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本项目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基坑止水及降(排)水和现场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3.招标控制价:1206493.23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登记及

2.投标登记及 点击“供应商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

操作: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 及 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文字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于投标截止期前15天,直接送达或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 (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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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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