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公安分局志诚大道333号大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核心提示:>>黄埔区公安分局志诚大道333号大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 > 保证本项目拟派的>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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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公安分局志诚大道333号大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招标公告> > > > > > > > > >招标 > 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最新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单位及拟派 > 十、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九条及第十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企业公章)
>附件二:>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1)入库名单>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margin-left:-5.8pt;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 border:none;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1) |
>序号 | >入库单位名单 | >序号 | >入库单位名单 |
>1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 >16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 |
>2 | >广州建筑股份 | >17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 |
>3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 | >18 | >湖南省第六工程 |
>4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 | >19 | >富利建设集团 |
>5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 >20 |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 |
>6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 | >21 | >上海宝冶集团 |
>7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 | >22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
>8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 | >23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 |
>9 |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 (原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 ) | >24 |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
>10 |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 | >25 |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
>11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 | >26 | >河北建工集团 |
>12 |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 | >27 |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 |
>13 |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 | >28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 |
>14 | >北京建工集团 | >29 |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 |
>15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 | >30 | >中建三局集团 |
> > >附件三:>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2)入库名单>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margin-left:-5.8pt;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 border:none;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2) |
>序号 | >入库单位名单 | >序号 | >入库单位名单 |
>1 | >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 | >6 | >广州市从化第一建筑工程 |
>2 | >广州市裕建工程 | >7 | >广东中凯建设工程 |
>3 | >从化市第三建筑集团 | >8 | >广东东粤建设 |
>4 | >广州金大建筑工程 | >9 |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 |
>5 | >茂名建筑集团第二 | >10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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