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熔炼余热锅炉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产业集聚区。
2.2项目规模:日处理2000吨复杂难处理金精矿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拟拆除现有的熔炼余热锅炉堆焊段以上部分上升烟道,并对金属结构进行加强改造(需部分拆除重新安装),在此基础上,把直升烟道截面积增大、高度增加,然后再向下并入辐射区;同时,在现在锅炉的对流管束前端预留位置增加一组对流管束。
2.3招围:本次招围是按照设计图纸内容完成 金城公司熔炼余热锅炉上升烟道升级改造的所有内容。包括与本次改造相关的原钢结构的拆除、新钢结构的材料供应和施工;锅炉本体需要改造部分的拆除;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锅炉本体、预制件和外购件的购买、制造、加工、运输、卸车和现场安装;改造完成后锅炉试压试水、调试;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申请及费用;改造范围内的防腐保温;参与项目相关部分在升温、煮炉、投料正常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必要的随机备品备件、施工机械、专用工具、脚手架的搭拆、施工用的所有辅材、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及合理的利润等,要求列出清单(包含设备、材料)详细分项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图纸要求)。
2.4最长工期控制:分两段计算,合计125日历天以内,包括:
(1)设备制造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以内;
(2)现场施工工期:自需方2021年年度大修开始、熔炼炉停炉的具体时间点算起,到不影响熔炼炉点火烘炉、正常升温投料(从点火烘炉到正常升温投料需要144小时、6天)止,最长工期要求不超过35日历天。
投标人货到招标人单位,但招标人单位不具备停炉检修条件的,投标人在停炉前进行的预制和局部施工不计算在现场施工工期内。
3.投标人资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
(2)投标人或锅炉安装分包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施工类别含安装,级别为1级;如锅炉安装分包,须在投标时提供分包商单位名称和分包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施工类别含安装,级别为1级。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台4.0Mpa及以上的锅炉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7日17时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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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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