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厂区2×300MW发电机组,均为上海电机厂生产制造,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31公里处。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A包:采购原装进口在线双通道磷酸根分析仪(现场安装尺寸为:300×850×200mm)和在线四通道硅酸根分析仪(现场安装尺寸为:300×850×200mm)各一套,并负责仪器的安装及调试;
B包:采购水内冷发电机定子直流泄漏与耐压试验测试仪一套,并负责仪器的培训。
C包:采购工业分析仪两台,并负责仪器的培训、调试。
D包:采购光谱分析仪一套,并负责仪器的培训、调试。
E包:采购原装进口高端智能双通道频谱分析仪一套、并负责仪器的安装、调试及培训。
F包:采购硫化机一台,并负责仪器的培训。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报价产品的实物图片、型号、参数。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所投标包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设备仪器的选型、供货、包装和运输;
(2)提供仪表的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销售授权书;
(3)A包、E包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C包、D包现场调试;
(4)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5)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仓库车下指定地点。
(2)计划交货时间:A包、E包合同签订120工作日内,其他标包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具体交货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1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产品仅接受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代理企业的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与本招标项目所投标包仪器相同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企业的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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