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 破碎机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041990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 采购一台破碎机。
2.2招标编号:0632-2020HWWL2732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破碎机 1台
2.3.1招标范围:包含生产、制造、运输、装卸、保险、供货、指导安装、保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生产、制造、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无合同违约承诺函;
3.4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货物所需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5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一年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可提供劳动合同);
3.6投标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3.7需提供近三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3.9 不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营业执照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4)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 5)提供近三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近三个月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7)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说明:身份证明或授权书须有印刷体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签字盖章等有效信息并附有效证件,全部资料均须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签字及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应清晰可辨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12-7 18:00至2020-12-12 18:00(北京时间)。
4.2
一、招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