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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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委托运营项目 |
1、招标方提供车辆和燃油,投标方提供司机并负责完成厂内#1~#8各发电机组所生产的固态渣、加湿灰等物资运输任务;完成厂内脱硫黄泥、中水黄泥、脱硫石粉、其他零星物料等运输任务。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发放地的交通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其中A1驾驶证5人,五年以上驾龄;A2驾驶证15人,三年以上驾龄;B1、B2驾驶证28人,三年以上驾龄)。2、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需提供管理服务人员50人(其中包含工程机械驾驶员14人、吊车2人;不含货车驾驶员)。3、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4、运输过程中应清除车辆所有污垢及其它杂物,确保车辆运输途中清洁无扬尘、无污染,同时保证装运区域内清洁、卸载区域内清洁无污染。 |
500 |
项目概况:
投标方提供司机并负责完成厂内#1~#8各发电机组所生产的固态渣、加湿灰、脱硫黄泥、中水黄泥、脱硫石粉等物资每年共计120万吨货物运输任务;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提供管理人员共50人。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委托运营项目】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企业资质技术要求:投标方提供有效的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方公司注册资本金满足500万元及以上。
4.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2项电厂灰渣运输服务工作业绩证明。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被取消或暂停竞标资格的;(2)商业信誉不佳,存在尚未了结的、可能影响本标段实施的重大诉讼案件的;(3)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的;(4)近5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或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5)近5年内所承揽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或自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本方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6)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过围串标行为的。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08 16:45到2020-12-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08 16:45到2020-12-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