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南宁市石柱岭一路6-5号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
2.2项目规模:产成品(主要指铝板材、铝卷材、铝型材和大扁锭等)、半成品(主要指铝板材、铝卷材、铝型材和大扁锭等)和其他物资(主要指头尾料、铝屑等)国内公路运输,合计总运量约120000吨。
2.3标段划分:10个标段
2.3.1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Ⅰ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物流运输服务项目(Ⅰ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浙江、上海、江西、福建、山东、北京、河北、山西、天津等地约1105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2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Ⅱ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Ⅱ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浙江、上海、江西、福建、山东、北京、河北、山西、天津等地约1105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3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Ⅲ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Ⅲ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江苏、安徽、辽宁、黑龙江、吉林等地约1495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4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Ⅳ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Ⅳ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江苏、安徽、辽宁、黑龙江、吉林等地约1495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5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Ⅴ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Ⅴ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湖南、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约1550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6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Ⅵ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Ⅵ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湖南、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约1550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7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Ⅶ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Ⅶ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地约690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8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Ⅷ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Ⅷ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地约690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9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Ⅸ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Ⅸ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柳州、平果等广西区内约1160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3.10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Ⅹ标段)
2.标段名称: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Ⅹ标段)
3.招标范围: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厂区至柳州、平果等广西区内约11600吨铝产品运输服务。
2.4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Ⅰ、Ⅱ、Ⅲ、Ⅳ标段:
近1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具体数量和具体金额,则应附发票、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等能够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
Ⅴ、Ⅵ、Ⅶ、Ⅷ标段:
近1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万元(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具体数量和具体金额,则应附发票、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等能够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
Ⅸ、Ⅹ标段:
近1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万元(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具体数量和具体金额,则应附发票、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等能够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
3.4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8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的1个或多个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5个标段。Ⅰ和Ⅱ、Ⅲ和Ⅳ、Ⅴ和Ⅵ、Ⅶ和Ⅷ、Ⅸ和Ⅹ五组标段中每组标段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同一组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按照评标顺序推选为先评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将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由Ⅰ标段至Ⅹ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日17时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