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花卉路 东山燃机热电厂;
2.2 服务内容: 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2.3 招标范围:食堂食品原材料货品供应范围为米面粮油、蔬果、肉食、水发冻品、干货、调味、小食品、牛奶等。分类如下:
(1)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等;
(2)肉禽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等;
(3)水发冻品类:常见海水鱼虾贝类水发冷冻品等;
(4)干货类: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等;
(5)调味品: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
(6)米面粮油、牛奶小食品类等。
2.4 项目服务期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食品原材料配送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9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