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公    工程   

营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检验科及区域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营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检验科及区域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 受营山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营山县

营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检验科及区域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 受营山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营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检验科及区域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营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检验科及区域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一、 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建设区域影像、心电、医学检验等集中诊断中心,建立检验、检查、诊断共享机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营山县人民医院将进行新院区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合作方提供包括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建设(以营山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作为营山县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按三级综合性医院医学实验室检测能力进行规划设计及建设)、区域检验中心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区域检验中心全面质量体系建设、区域检验中心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区域检验中心冷链物流及标本运输建设、区域检验中心试剂耗材配送等,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达到全县范围内检验检测结果互查互认,全面提升营山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参加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投标人须是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中的配送企业。

9.缴纳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0.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六、文件发售时间、 现场售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份。(招标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在(zb.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 注册登记

十、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