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地处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昭旭能源产业园区,距九台区约10公里,距长春市约48公里;现有在册 职工400人左右。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物业管理项目,主要包括非生产区域保洁、厂区治安保卫、食堂餐饮服务、非生产区域建筑物以及道路维修保养等内容。
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非生产区域保洁内容包括行政办公楼和生产办公楼楼内(大厅、走廊、楼道、卫生间等区域)保洁、会议室(行政办公楼二楼、三楼、四楼会议室和生产办公楼四楼大型会议室区域)的日常保洁及会议服务配合,招待所服务内容包括楼内大厅、楼道、卫生间保洁以及客房服务,职工公寓楼道保洁,活动中心室内保洁和服务,厂区道路及室外广场、网球场、足球场保洁,地下车库保洁等。
(2)厂区治安保卫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的日常保安服务,门岗及各出入口值岗、检查、登记等服务,参与协助落实“四防一保”(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治安、维稳、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管辖范围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服务,管辖范围内监控、巡视及日常巡逻服务等。
(3)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包括食堂后厨、餐厅用餐、生产现场送餐以及接待用餐服务等。
(4)非生产区域建筑物以及道路维修保养内容包括非生产区域所有各单体建筑主体及装修装饰工程、室外道路、地坪和沟道正常维护,建筑物屋面及地下管网渗漏维修,门窗破损更换等。
具体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部分。
服务期限:2021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物业管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维护起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9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