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程潮矿业 100MW 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EPC 总承包 二〇二〇年度第九批集中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湖北省鄂州市程潮矿业 100MW 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99.008MW
地点:湖北省鄂州市泽林镇及周边本期容量:99.008MW
项目整体进度:暂定 2020 年 12 月 25 日开工(具体开工以招标人或监理人批准为准)。2021 年 6月 30 日前完成 40MW 并网发电,12 月 25 日前项目全容量并网。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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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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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程潮矿业 100MW 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光伏电站工程和 110kV 送出线路改造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设备招标采购、所有设备到场验收、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单项验收、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施工过程和竣工全部资料,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 参加工程后评价及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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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程潮矿业 100MW 生态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
包括除由招标人负责事项外的光伏区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的服务。 |
3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湖北省鄂州市程潮矿业 100MW 生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其中两年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业绩要求:必须具有近五年内至少完成两个 20MW(单个工程)及以上或累计 1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完工证明材料)。 3.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承担过 20MW(单个工程)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职职工。 4. 安全监理工程师:拟派驻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在职职工。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湖北省鄂州市程潮矿业 100MW 生态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合法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2) 近三年设备安全未发生较大事故、人员未发生一般事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5)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其中两年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9)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 承包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 严重违规行为的被业主取消其报价资格; (11)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 近五年内累计完成过 2 个 25MWp 及以上容量的地面光伏电站EPC 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经历,担任过至少 2 个 25MWp 及以上容量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