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9(胶州高密界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12/10 11:01:04 | ||
项目名称: | S219(胶州高密界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
工程地点: | 项目起点位于S219胶州高密界,终点位于青银高速以北处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资金100%(除青岛市级财政按照政策补助外,其余资金由胶州市政府筹措解决) |
招标工程类型: |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455400000元 | 工程造价: | 240610000元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工程规模: | 4.4公里 | |
计划文号: | 青发改基础审〔2020〕59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田雪静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2289518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田雪静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2289518 |
招标代理单位: | 日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杜静静、解雨亭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226056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S219胶州高密界,终点位于青银高速以北处,路线全长4.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米/44.5米,双向六车道。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水文勘察、工程测绘、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
| |||||||||||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 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公路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八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同类工程的界定:2015年 1 月 1 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的工程项目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项目勘察设计。 | |||||||||||
十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 |||||||||||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6号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0-12-31 09:30 | ||||||||
十三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 4.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