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气象资料收资;(2)灰场水文地质勘测;(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监测);(4)投标人负责为招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完成《漳电同热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5)配合招标人完成公众参与专题调查工作;(6)根据招标人需求修改、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7)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资料的印刷;(8)协助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向招标方申请项目核准相对应等级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中心呈报送审,并协助取得该中心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最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9)配合业主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手续办理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项目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无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评标时查询相关网站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附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力量,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并在本单位注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至少15人,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单位诚信档案截图以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7.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主持过燃煤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8. 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应完成2个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中包括封皮、主要内容、盖章签字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与CA办理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12-10 18:00至2020-12-16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