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物业服务委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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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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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物业服务委托承包项目 |
公司厂区非生产区域道路、公共设备、设施卫生清洁;厂区绿植养护、树木修剪、杂草清理外运;综合办公楼等指定区域卫生保洁、玻璃幕墙保洁养护;公共区域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日常保洁与报缺工作;非生产区域建筑物屋面、顶棚保洁、检查;厂区公用垃圾箱(筒)补充、更换、维护和垃圾清理工作。通勤班车、公务、生产车辆驾驶委托性特约服务工作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物业服务委托承包项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国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和各主管人员,详见技术规范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物业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10 09:00到2020-12-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10 09:00到2020-12-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