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梁包水电站粉煤灰采购I、Ⅱ标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 工程建设地址:硬梁包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境内。
- 电站规模:装机容量111.6万千瓦,与上游双江口水库联合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51.42亿kW·h,枯水期电量10.66亿kW·h,枯水年枯期平均出力24.7万kW。电站建成后供电四川电网,参与川电外送。硬梁包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二等大(2)型。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的粉煤灰应为火电厂原状分选F类I、Ⅱ级粉煤灰共计11.43万吨。供应的粉煤灰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F类I级、Ⅱ级粉煤灰(不得采用任何磨细生产工艺)。
注:根据GB/T1596-2017第3.1条说明,本标粉煤灰不包括以下情形:(1)和煤一起煅烧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时;(2)在焚烧炉中煅烧工业或城市垃圾时;(3)循环硫化床锅炉燃烧收集的粉末。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大渡河硬梁包水电站粉煤灰采购Ⅰ标、Ⅱ标。
标段 |
供应标段 |
单位 |
I级灰(万吨) |
II级灰(万吨) |
合计(万吨) |
I标 |
首部标 |
t |
3.45 |
1.38 |
7.46 |
引水隧洞I标 |
t |
|
1.27 |
||
引水隧洞Ⅱ标 |
t |
|
1.37 |
||
Ⅱ标 |
引水隧洞Ⅲ标 |
t |
|
1.48 |
3.97 |
厂房标 |
t |
0.20 |
2.29 |
||
|
合计 |
t |
3.65 |
7.78 |
11.43 |
2.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粉煤灰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查、运输、交付以及在硬梁包水电站工地现场的技术指导等相关的服务。
2.3交货方式及地点:散装,运输至硬梁包水电站工程现场首部枢纽CI标、引水隧洞CII~CIV标、厂房枢纽CV标五个主体标段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储料罐。
2.4合同执行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专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粉煤灰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须出具粉煤灰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投本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个粉煤灰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粉煤灰,可以由本生产企业或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企业及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针对本项目,每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明确且唯一的生产厂家。
(2)粉煤灰生产厂家采用市场竞价机制出售粉煤灰,不能对代理商唯一授权的,须出具市场竞价机制证明文件(如竞价公告、生产厂家出具证明等),并提供与粉煤灰生产厂家5年以上长期稳定合作证明文件(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的供货合同、厂家出具的长期稳定合作证明等)。
2.2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有省(部)级以上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2.3粉煤灰原料供应电厂装机1200MW及以上。
2.4业绩要求:自2017年以来,投标人应具有F类I、Ⅱ级粉煤灰供货业绩,年均供货和运输量在2万t以上,或者有一个及以上的8万吨以上的供应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2.5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9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4日17:00止。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